伊那利塞Inavolisib治疗PIK3CA突变乳腺癌的规范给药方案与高血糖管理

发布时间:2026-02-25

  伊那利塞(Inavolisib)作为一种高选择性PI3Kα抑制剂及突变体降解剂,为PIK3CA突变的激素受体阳性(HR+)、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HER2-)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提供了精准治疗选择。其规范给药方案与高血糖管理是保障治疗效果与患者安全的关键环节。

  规范给药方案

  伊那利塞的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9mg,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患者需每日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药,药片需整片吞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后服用。若患者漏服一剂,应在记起时尽快服用,但距常规服药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若超过9小时,则应跳过该漏服剂量,在下次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剂。若患者服药后发生呕吐,当日无需补服额外剂量,次日按常规服药计划恢复用药即可。

  伊那利塞需与哌柏西利和氟维司群联合用药。哌柏西利的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125mg,连续服用21天,随后停药7天,构成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氟维司群的用药剂量及相关信息需参照其完整处方信息。对于绝经前和围绝经期女性,应根据当地临床实践给予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对于男性,也可根据当地临床实践考虑给予LHRH激动剂。

  在剂量调整方面,对于轻度肾功能损害(基于CKD - EPI,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 60至<90ml/min)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中度肾功能损害(eGFR 30至<60ml/min)患者的起始剂量为每日口服6mg。在管理不良反应时,可能需要对伊那利塞进行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终止治疗。推荐首次剂量降低至每日6mg,第二次剂量降低至每日3mg。若患者无法耐受第二次剂量降低,则应永久停用伊那利塞。

  高血糖管理

  高血糖是伊那利塞治疗过程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其发生与药物对PI3K通路的抑制作用相关。在开始伊那利塞治疗前,需检测空腹血糖(FPG或FBG)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水平,并优化血糖控制。根据临床指征开始或加强降糖药物治疗。

  治疗期间的高血糖监测频率有明确规定。在第一周内(第1天至第7天)每3天监测一次空腹血糖,在随后的3周内(第8天至第28天)每周监测一次,在随后的8周内每2周监测一次,此后每4周监测一次。每3个月监测一次HbA1c,并根据临床需要进行监测。

  针对不同级别的高血糖,有相应的剂量调整方案。空腹血糖高于正常上限(ULN)至160mg/分升(高于ULN至8.9毫摩尔/升)时,无需调整伊那利塞剂量,可考虑调整饮食并保证充足水分摄入,对于有高血糖危险因素的患者,可启动或加强口服降糖药治疗。空腹血糖在160至250mg/分升(8.9至13.9毫摩尔/升)之间时,暂停伊那利塞治疗,直至空腹血糖降至160mg/分升(8.9毫摩尔/升)及以下;同时启动或加强降糖治疗,之后以原剂量恢复伊那利塞治疗。若在适当降糖治疗下,空腹血糖持续在200至250mg/分升(11.1至13.9毫摩尔/升)之间达7天,应考虑咨询擅长治疗高血糖的医疗专业人员。空腹血糖在250至500mg/分升(13.9至27.8毫摩尔/升)之间时,暂停伊那利塞治疗,启动或加强降糖治疗,必要时给予适当补液。若7天内空腹血糖降至160mg/分升(8.9毫摩尔/升)及以下,以原剂量恢复用药;若8天及以上才降至该水平,则以降低一个剂量等级恢复用药。空腹血糖高于500mg/分升(27.8毫摩尔/升)时,暂停伊那利塞治疗,启动或加强降糖治疗,评估容量不足和酮症情况并给予适当补液。若空腹血糖降至160mg/分升(8.9毫摩尔/升)及以下,以降低一个剂量等级恢复用药;若30天内空腹血糖再次高于500mg/分升(27.8毫摩尔/升),则永久停用伊那利塞。

  二甲双胍被推荐作为管理伊那利塞相关高血糖的首选口服降糖药物。若经二甲双胍单药治疗后血糖控制仍未达标,可考虑联合其他作用机制的口服降糖药物,例如钠 - 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或二肽基肽酶 - 4(DPP - 4)抑制剂。胰岛素由于可能干扰PI3K通路信号并潜在增加低血糖风险,通常不作为一线选择,仅在其他降糖方案效果不佳时作为后续管理手段。

  伊那利塞的规范给药方案与高血糖管理需要肿瘤科与内分泌科紧密协作。通过建立通畅的会诊与转诊机制,能够为患者提供兼顾肿瘤治疗与代谢并发症处理的全面、专业化照护,保障患者得以持续接受有效的靶向治疗,实现“精准血糖管理,持续治疗获益”的终极临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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